三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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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6/23 11:46:19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用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工具进行代步,但是有一点付律师必须提醒,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代步工具是不能随便上路的!
1 案情简介
刘老伯原是某市一家企业的门卫。2018年初,他买了辆电动滑板车,在厂区里体验滑板车轻便拉风的代步感觉。当年3月24日清晨5点多,他觉得自己已熟练掌握滑板车骑行技巧,便骑着滑板车出了厂区,来到厂区附近马路上。
骑行过程中,刘老伯视线被前方一辆违规停放的货车遮挡,未能及时避让迎面驶来的一辆公交车,被公交车撞倒在地。
事故后经鉴定,刘老伯落下了八级伤残。他觉得公交车和违停货车都应对自己的伤残负责,于是将公交公司、违停货车司机郭某及他们的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2万余元。
2 律师分析
确定本案各方当事人是否承担责任以及责任的大小,交通事故认定书至关重要。那交警是如何认定的呢?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老伯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违停货车司机郭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公交车驾驶员刘某无责。人们要问:为什么交警认定刘老伯负主责呢?理由何在?
付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