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服务电话:0817-2233020

逃避执法检查,嫖娼男坠楼身亡,赔不赔?

时间:2020/6/23 11:45:18

面对执法,他竟选择从8楼翻窗逃走,结果坠落身亡。家属索赔70万元,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1  案情简介 

2017年7月17日,魏某接受朱某(魏、朱二人已被判刑)的委托,作为承租人乙方,与某假日酒店签订合同,租赁酒店8楼的17间客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乙方在该场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否则乙方应独立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但是,朱某承租后却在客房里,以“中医理疗馆”(已被查处)的名义,非法组织卖淫活动。

2018年2月7日,一男子王某来到朱某经营的“中医理疗馆”嫖娼。随后,公安机关对该“中医理疗馆”进行清查。民警敲门要求王某配合检查的过程中,王某强行打开隔离窗户,并翻越护栏。当时屋内的失足妇女见状,赶忙劝阻王某回来。可王某执意要逃走,结果从酒店8楼坠落至4楼。民警破门后,发现王某已经坠落,赶忙将他送往医院就医,但王某于次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王某的家属将酒店、朱某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70余万元。

王某家属认为:朱某租赁酒店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存在明显过错;酒店将客房租给朱某从事卖淫活动,对其出租的房屋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亦有过错。

酒店认为:自己已经按照有关要求,在窗户上设置了符合标准的必要防护措施。王某强行翻窗,其真实原因是为了逃避处罚,并非是酒店防护措施不到位。


2   律师分析

那法院应如何判决呢?

付律师认为:王某家属要求酒店、朱某赔偿的主张,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首先,公安机关执法是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力,任何公民都应配合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而不是企图逃避执法。王某作为成年人,明知翻越高楼窗户有可能导致死亡,仍强行翻窗,最终导致自己死亡。王某的行为不止是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更是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而自主选择的结果。
其次,虽然王某前去嫖娼是违法行为,其人身安全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受到法律保护。但在本案中,王某不顾失足妇女劝阻强行翻窗的行为,明显已经超出了经营者能够预见和防范的范围了。所以,朱某与王某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同时,酒店确实按照标准设置了必要的窗户保护措施。加上承租人朱某对此不负有责任,根据逻辑推断,酒店也不应对王强的死负责。

3 律师结语

“即使朱某非法从事组织卖淫活动在先,但王某前往非法经营场所,也不会必然导致坠楼丧生,这是王某自主选择的结果。王某的坠楼死亡虽然令人惋惜,但其逃避执法的行为不能得到鼓励和支持。王某明知公安机关执法,仍然采取激烈方式逃避,不仅增加了执法的难度,还增加了自身的危险。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