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服务电话:0817-2233020

对付“老赖”,付律师给你支“四招”

时间:2020/5/18 16:40:05

打赢官司之后

当对方

是不是就无计可施了?

nonono

学好以下四点!

妈妈再也不用担心

拿不回钱了

1


住房公积金:可执行

付律师提醒

被执行人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

法条链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

养老金:可执行

付律师提醒

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划扣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2014)执他字第22号,明确确认社会保障机构作为养老金发放机构,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冻结、划扣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


3


账户自有资金:可执行

付律师提醒

严格区分账户内的自有资金与客户交易资金,只有自有资金才能被执行。

 

4

金融理财产品:可执行

付律师提醒

客户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无论是银行自己发行的(包括总行和省分行发行的,简称自营产品),还是银行代理销售的(简称代售产品),都属于客户拥有的财产权。


当客户作为被执行人时,该财产权属于责任财产,可以执行。

起诉要趁早

证据要留好

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

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