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服务电话:0817-2233020

说赔偿,道赔偿,赔偿大致有几项?

时间:2020/5/6 11:23:01

日常中,律师会处理像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众多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明确赔偿项目及赔偿金额对当事人来说十分重要。下面,付律师将简单说明适用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各个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

1
精神损害抚慰金

各省大多都有自己确定的赔偿标准。死亡情况下法院大多判决赔偿50000元不等,其他根据受伤程度酌情确定,一般采用一个残疾等级3000-5000元。
但要注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因为精神抚慰金是对受害人身体上、心理上遭受的痛楚或者其近亲属失去亲人的痛苦,在物质上通过一定赔偿而给予他人精神抚慰的一种赔偿项目。精神抚慰金的赔偿请求权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因此不可转让。不过,如果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精神抚慰金赔偿请求权就从特定的人身关系转化为明确的金钱债务了,此时可以转让。


2

医疗费

一般依据住院费用结算票据及门诊票据计算;如果对方提出过度医疗,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与治疗伤情无关的或治疗原发疾病的(一般需要专业的医疗人员或者通过鉴定确定),应当予以剔除。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比如内固定取出术等,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行主张;但是如果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给出了明确的数额的,也可以按照这个数额一并支持,以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3

 误工费

误工时间一般会根据出院医嘱比如建议休息一个月再加上住院期间综合确定。如果是因为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因为之后的就包含在残疾赔偿金里,不再存在误工费了。 

计算标准,如果受害人是有固定收入的,一般会根据劳动合同、单位证明、工资流水记录等证据确定其减少的收入;收入来源于城镇的,可以按照城镇标准64717元/年赔偿。


4

护理费

如果请了护工,就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合理确定;如果没有,护理人员有工作的,就参照误工费确定。护理期限一般会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确定;如果构成伤残的,一般会在鉴定伤残时一并进行鉴定。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医疗机构会把护理费计算在医疗费里,所以对于用药清单中各个项目要区分仔细了,如果已经包含在医疗费里了,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就不能再另行计算了,以防止重复。

但是,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5

交通费

如果有正规票据且载明的时间、地点、次数等能与治疗情况符合的,就按票据金额确定。实践中,法院通常都会结合实际情况酌情确定,毕竟能够完整保存并且每次治疗通行都有正规票据的不多。


6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目前,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法院大多采用的标准是每天50元。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这个一般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7

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果出院记录、出院医嘱等记载有加强营养,法院大多会予以支持。至于营养期,不构成伤残的情况下,一般是按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时间确定;构成伤残,作鉴定时会一并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目前营养费的标准,法院大多采取30元/天。


8

残疾赔偿金

伤残等级都是根据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鉴定通常是在诉讼中通过审理法院委托——单方在诉讼前委托的话,鉴定意见基本不能得到对方认可,以后还得重新鉴定。

计算标准一般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目前在少数法院开始试点农村和城镇统一赔偿标准,相信以后会得到全面普及。因为,城镇和农村赔偿标准几乎差一半,有的人不惜冒着风险伪造证据以适用城镇标准。


9

残疾辅助器具费

一般根据专业的鉴定意见、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赔偿期限和更换周期。


10

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

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采用农村还是城镇标准,一般看被扶养人的户籍情况。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未成年人是伤残人士,比如一级伤残等,确定成年后也无劳动能力的,可以计算20年而不是仅仅直到18周岁。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2

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但这点,法院支持很难!


至于其他的具体问题,比如已达退休年龄人员误工费要支持吗?多个残疾等级赔偿系数如何计算?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赔偿责任问题等,只有待付律师以后单独撰文说明了。

End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