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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敏律师为“再婚女”维权一案获选四川省十大案例

时间:2016/12/9 21:23:36

 

钟敏律师为“再婚女”维权一案获选四川省十大案例

12月6日,由四川省妇联、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师协会共同举行了“四川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首次发布了涉及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人身权利、就业权益、土地及相关财产权益和儿童监护、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性侵儿童犯罪等十个典型案例。由南充市妇联推选,我所钟敏律师具体承办的“张某诉村委会、村小组土地补偿款案”入选“十大案例”。

      案情简介:张蓝(化名)是一名农村妇女,2002年张蓝与罗某结婚,随后将户口从娘家迁至罗某所在村组,在该村组分得了承包地。2006年,张蓝与罗某因感情破裂离婚。不久,张蓝再婚,但户口仍然在该村。2011年开始,随着农村城镇化区域的扩大,该村土地陆续被征用,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将所占土地的征地补偿款拨付给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但自从张蓝再婚后,该村就不给她分配土地补偿款了。根据张蓝的陈述,2011年开始,村里土地款分配了几次,数额有多有少,每次都不给她分。
  2014年,该社被占地20余亩,获得土地补偿款近300万元;不久,社里分配方案就出来了,村民每人分得10000元,但张蓝未在分配名单上。
  为了分得土地补偿款,张蓝和他的父亲先后多次找镇政府、找村委会,要求参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但张蓝和其父亲鞋子跑破都得不到解决。
  2015年9月,张蓝找到南充市妇联反映情况,南充市妇联高度重视弱势妇女的权利保护,并告知张蓝,四川三合律师事务所是南充市妇联授牌的“婚姻家庭法律服务工作站”,能够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张蓝随后找到四川三合律师事务所钟敏律师,钟敏律师接受了张蓝的委托,承办这桩案件。
  了解案件情况后,钟敏律师立即开始了证据收集工作,在证据充分收集整理后,律师向与村社和镇政府进行沟通,希望协商处理,这主要考虑到张蓝为该村村民,乡里乡亲,不伤和气。但非常出乎律师的预料,村小组的组长态度特别强硬,一再强调这是我们村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分配方案,“结婚不到十年就离婚”的妇女不能分配土地补偿款。还说“乡规民约”必须执行。
  协商不成,只能起诉了,在与委托人张蓝商量后,律师毅然决定起诉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要求村组支付张蓝土地补偿款10338元,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切实的感受到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强势,这反而更加坚定了律师依法维护弱势妇女权利的决心,律师积极收集证据,认真研究法律规定。庭审中,律师严正的指出村委会的土地分配方案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律师的观点终于被法庭采纳。
  2016年3月,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判决村民小组支付张蓝全部土地补偿款。


办理案件的钟敏律师认为:
      虽然《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妇女在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益。但现实中,很多农村基层组织总是以各种形式的“村规民约”侵害或剥夺妇女的土地收益权,不给出嫁女,离婚女分配土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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